第四十章、荐主(第2/3页)

但裴粹虽然也当过武威郡守,凉州纯是张家的地盘,他不过备位而已,实际上只能算是张寔的客卿、参谋,缺乏军事经验,正因如此,或许是被乱戎表面上的浩大之势给吓住了吧,才会向长安请求增援。

碰到这种事儿,裴该没有当场拍桌子,下令将裴粹槛送长安问罪,就已经算很给长辈面子啦,自己又怎么可能拦得住他被罢免呢?只是,当初是自己举荐的裴粹,如今赴任不过数月,便即罢免,固然是裴公演胡作妄为所致,我这脸上也难免燥得慌吧……而且将来兄弟之间,还要怎么相见呢?

不禁斜了一眼裴诜,裴诜眼观鼻,鼻观心,面沉似水,毫无为自家老爹求情之意;再瞧裴通,那小年轻迎面撞上自己的目光,竟然直接就把脸给别过去了。

裴嶷心说你们老爹的事儿,你们都不着急,竟然只有我一个人跟这儿上火啊……虽然裴该说了,既然是他长辈,他自当召还长安来,别有任用,只是行台这儿一个萝卜一个坑,好位置也都占得差不多了,裴公演再来,哪还有容身之地啊?

难道让裴粹接替游遐管行部?可是方才引发戎乱,很明显他是不适合这个职务的。

正在烦闷,就听裴该正式下令,命游遐接替裴粹,担任秦州刺史,从长安的正兵中挑出一个部五百人来,护着他即日启程,前往冀城,去平戎乱。

会议结束,百僚纷纷辞别而出,只有裴嶷特意留了下来,还没等人走干净,就先朝裴该深深一揖,说:“公演守牧秦州,本为臣所举荐,则其有罪,臣亦当连坐……”

两汉对于人才的运用,主体是察举制,也就是地方官或朝中大老荐举,相关部门考察,然后可以任官。故此一旦受荐者违反了朝廷制度,甚至于触犯了国家法律,理论上荐主也要受到相应的惩罚。

连坐制度以秦为甚,根据《史记》所载:“秦之法,任人而所任不善者,各以其罪罪之。”所以秦相范雎荐郑安平为将,郑安平却为赵军所败,率两万兵马降赵,按律当诛三族,荐主范雎与之同罪。好在秦昭王宠信范雎,不但法外开恩,还“下令国中,有敢言郑安平事者,以其罪罪之”,免得范相国面子上不好看。但两年以后,范雎所荐王稽又坐与诸侯勾通之罪,按律斩了首,范雎就此再也干不下去了,只得称病而让蔡泽……

汉法没有那么严,可是荐主连坐的制度仍然存在——富平侯张勃就因为荐举过陈汤,陈汤获罪后,他也被削去封邑二百户,并且死后还谥之为“缪”——魏、晋因之。

其实即便是到了科举肇兴的唐代,因为科举只是选拔人才,具体官员任用往往还得靠荐举,故此也仍然保留着荐主连坐,唐玄宗就曾经在诏命中说,一旦荐举得官,“如后有亏犯典宪,名实不相副者,所举之人,与之同罚”。

那么按道理来说,既然裴粹因过被免,裴嶷作为荐主,自然也应当多少受到点儿责罚吧,他见裴该不提,就站出来主动表态——“则其有罪,臣亦当连坐……”

裴该笑着摆摆手:“叔父何必如此?”会已经散了,所以他也不再用“君”或者“卿”来称呼裴嶷了,仍然尊称为叔——“公演叔父不过不适任而已,何得云罪啊?彼既无罪,叔父又何必连坐?”

倘若裴粹是平襄县长,那么平襄县城失守,他自然有罪;但作为秦州刺史,既可以把很多责任推诿给下属,也不可能所有下属的过失也全都得他一个人扛起来,故此就目前形势而言,是“过”是“罪”,尚在两可之间。

裴嶷要的就是裴该作这般定性,闻言暗喜,乃先致谢,随即话锋一转,说:“臣内掌行台之事,外任雍州之政,案牍劳形,实在心力交瘁,还望趁此机会,暂卸一肩……”

裴该闻弦歌而知雅意,当即皱眉问道:“叔父之意,公演叔父既交卸了秦州刺史,乃可改任雍州刺史么?”

“还望明公垂允,倘若仍不能定州政、安黎庶,甚至违律,臣当与之共受责罚。”

裴嶷的意思,这个荐主我当定了,我愿意为他担保,不再出什么妖蛾子,并且情愿事先声明,肯负连带责任。

裴该不禁踌躇,就问:“真可适任否?”

裴嶷眼神左右一扫,发现同僚们基本上全都已经退出去了——此前特意在人没全走光之前请罪,一是表明自己立身之正,二也是为了趁机哄抬裴该的威望,但此后所言话语,就不便宣之于众啦——这才压低声音说道:“我与公演兄,虽然少年相见,旋即天涯分隔,参商几三十载,然前在冀城与之恳谈三日,乃知其人秉性、才能。

“公演实有州郡之才,惜乎此番为报乃兄之仇,行事操切——这也是人之常情,本属同族,不必过于苛责。则若命之雍州之政,必能如文约之意——且其即坐镇长安,百僚相邻,又岂敢妄为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