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3章 想念总是某个点诱发的

【在不在?】

叶修想了想回复:【你说吧!什么问题?】

发信息问在不在?这究竟是什么时候开始养成的习惯?

叶修自己也是这样,发信息就是问人家在不在。

古老习惯。

【叶修,你那边有没有熟悉的律师?我这边有份合同,我想找人帮我看一下,本来找到律师,结果对方狮子大开口,看个合同,他要收我2000。】

2000?

那确实是好像贵了点。

叶修不太了解律师这行,但是他知道自己的律师看这些东西,一直都是不要钱。

当然,每年的律师费也是很打一笔钱,大概是给的太多了,律所不好意思收这个钱。

当是附送业务。

不过这个行业,一样是参差不齐的,不光是狮子大开口,一口鲸吞的也不少。

赚钱嘛,不磕碜!

反正你情我愿的,不是谁强迫谁的意志。如果没有熟人的情况下,确实是容易吃亏,毕竟隔行如隔山。

随便扯个收费比例,钱就不少。

叶修知道的,还有人专门做理赔业务的,特别是那些农民工。

各行各业,都在套路复苏。

叶修回复看着汤可发的消息,想了想,还是找人帮她看看,毕竟是李想闺蜜。

【行,你发过来吧,我找人帮你看一下。】

刚好没有事情做,也不是很忙,都找到自己头上了,顺手就办了。

没几秒钟,汤可发了一份电子合同过来。

【版权改编转让合同】

叶修一愣。

老实说,他匮乏的阅历里,还是第一次见到这种东西。

士别三日,如今的汤可,都已经开始混这么高级的职业了?飞奔一样的进步。

叶修打开文件看了一下。

一份三方合同。

不过甲方乙方丙方,只有丙方填了,一家网文公司。

空出来的甲乙还没有填写,价格等等都是空白的。

真就是个模板,一共七八页。

各种条款多的不行,各方面的约束整的相当多。

“和娱乐圈子的合同似的,搞了一大堆条款!”

叶修看了一下文件,给汤可发了个信息【你这是什么情况?这是你的?】

换成其他人的,汤可应该不会问自己,除非是她自己的事情,叶修都不知道她什么时候换职业了。

才一段时间不见,就放了个雷。

汤可发了个疯狂点头的表情包过来,和叶修解释了一下。

【我不是写了一本小说嘛,现在有人想买版权,这个是网站那边发过来的合同。】

叶修:“……”

汤可,有这么叼了?当真是人家努力熬夜,还不如你随便搞搞啊!

作为一个老书虫,叶修多少了解,一些网文圈子的事情。

曾经也考虑,自己写本五百万巨作,结果开头五百字都搞不定。叶修放弃了,因为他发现自己干不了这个职业。

汤可……真欧啊!

叶修把合同发给律师,让他帮忙看看有没有什么问题。

律师那边回复很快,表示没问题,第一时间联系叶修。

在金主爸爸面前,他们向来这样,服务到位,体贴入微。

【写的啥?发来看看!】

叶修很好奇,人家第一次写书扑街到臭水沟,汤可第一次写书就卖版权,她到底写了什么?

绝大部分人的梦想,就是改编了,她居然一本书,就达成这个成就。

这不牛比吗?

什么行业都一样,很多人涌进去淘金,但是真正能有成就的,赚钱的,占的比例就不多。

能真正站在一个行业巅峰的人,往往就只有那么一两个、两三个人。

很多写了好几年,成绩也有不错这种,都没有买过版权,像汤可这样的,真的可以说是欧到逆天。

【不要,太羞耻了!我就是运气好而已。】汤可拒绝。

网文这种东西,要是闺蜜的话,汤可还可以分享一下。

叶修的话,她立马摇摇头,因为她觉得太过羞耻,有些让人不好意思。

她准备和很多人一样,自己悄悄的写,然后悄悄的赚钱,最后悄悄的惊艳所有人。

其实叶修还是第一个知道的,原本准备找李想,李想在忙。

她不准备给叶修透露消息,免得叶修把她挖出来。

如果某一天,亲戚朋友突然看到你的书,结果发现满篇都是开车,然后你长辈给你说,卧槽,你写的什么玩意?

那是涩死现场了。

而且他搞不好还会传播给其他人,然后大家都知道你写的什么东西,一起卧槽。

肯定不好意思,换谁谁也没脸,她自己觉得挺羞耻的,不愿意和叶修去分享这个。

【说一下嘛,我去看看啊!】

【NO!】汤可拒绝。

叶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