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第2/2页)

米怡过了两个小时之后回复:这个我不太清楚,应该没有吧。谭老师人很好的,一般和人不会发生什么矛盾。于戡拍短片的时候,谭老师还给他提供过不少帮助。

许辰看到“帮助”这句话,疑惑更深:他们最近还有联系吗?

米怡说:这我就不清楚了。

矛盾当然是有的,但当事人不说,她一个外人又何必帮他们广而告之。谭幼瑾帮过她,于情于理,这种事她都不能做。

她拿到新人奖的这部电影就是谭幼瑾推荐她的,导演是谭幼瑾的朋友。她是演完才知道,导演一开始并不知道她这个人,当时定的演员出了事故,急着找演员补上,谭幼瑾在这时推荐了她。导演翻开她作品列表,看到一堆电视剧,连试戏的机会都不肯给她,是谭幼瑾坚持她有潜力,又把她之前演的短片推给了导演,才得了一个试戏机会。但谭幼瑾什么都没跟她说,只说有个戏让她去试一下。

当时她刚和于戡签了合同,准备进组他的网大,但是一个有资历的院线电影导演找她演戏,哪怕是配角,她也准备选择后者,搏一搏。她本来已经准备好了咬牙付赔偿金,这事是她对不起于戡,但于戡倒是很宽容,只是问对方确定要她吗。她回说,确定,马上就要签合同了。虽然于戡气愤她没契约精神,但一分钱没要就放走了她,另找了别人。

米怡从没跟于戡说过,是谭幼瑾推荐她去试戏,她直觉于戡知道了绝不会高兴。大概在那次短片没拍完前,他们就不怎么往来了。

米怡到现在都不清楚,两人会突然一下子谁都不理谁了,大概是因为那个传言。但那个传言,她并不相信。她在拍于戡的短片前,对他很有几分男女方面的好感,但是拍戏时,好感完全被他的不近人情给吓退了。他并不把拿她当一个好心帮忙的朋友,而是把她看作一个拿了片酬的正式女演员,虽然这片酬并不如她在外面拍广告挣的多。只要他不满意,她就要重拍,她当时想,不就一个小短片吗,你当自己是国际大导呀。然而她还是坚持下来了,因为他把她拍得很有故事感,有来历,不是光秃秃的,比广告中的陪衬更像理想中的自己。

然而于戡只在戏里把她当女主角,拍完戏,仿佛她是一个群演。他和她只有讲戏的时候才有话。平时倒很惜字如金。

米怡以为于戡天生冷漠,但他对谭幼瑾却有点献殷勤的意思。大家合影,于戡拍照,照片的焦点都在谭幼瑾身上,尽管谭幼瑾素着一张脸,一点没有想成为中心的意思。而她们几个表演系的女孩子在照片中,都被边缘化了。

米怡那时候想,大概是因为谭幼瑾投资了于戡的缘故,她是老师,年长,比他们都有资历,也有人脉。于戡当然要讨好她。不过于戡马屁拍在了马蹄上,她不觉得有女的愿意在没有任何化妆的情况下一张脸被拍得那样清楚。而且她认为谭幼瑾并不适合拍这种大头照,因为她的优势是腿而不是脸,谭幼瑾的身材是她羡慕的那一类,高瘦,上身的某个部位没有过度发育,穿什么都不会太难看。

谭幼瑾不忙的时候,来看他们拍戏,戏拍完了,他们去吃饭。开始是大家一起说笑,到后来不知怎么就变成于戡和谭两个人在聊天,仿佛其他人不太存在一样。但谭幼瑾和于戡不一样,她会很快意识到气氛的微妙之处,把其他人也引入聊天内容。

他们一伙吃饭的时候,如果饭桌上有谭幼瑾,大都是她买单。因为她自觉是老师,说没有让学生请老师的道理。有一次本来于戡说好请客,谭幼瑾提前把单买了,因此闹了点不愉快。于戡发了急,问谭幼瑾怎么这么不尊重人,说好的他请客为什么不经他允许就买单,他这样质问把谭幼瑾弄得有点窘。

但谭幼瑾毕竟是老师,她就这么看着于戡,一句话都不辩解,把他衬得像个无理取闹的小孩儿似的。桌上其他人都觉得于戡太过了,人家体谅你现在没钱好意给你买单却上升到人家不尊重你,纷纷劝他给谭幼瑾道歉。谭幼瑾表现出了不愿和于戡一般见识的大度,她对于戡说:“应该是我像你道歉,我不应该不经你允许就剥夺你请客的权利。”

于戡并没给台阶就下,反而得寸进尺:“那你下次别这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