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五十七章 藩王与藩王间的基尼系数

提起藩王禄米与地方财政这个问题,那真是有的说。

藩王禄米基本上可以认为是从朱元璋时就开始困扰朝廷。

洪武九年,朱元璋给亲王的岁禄是5万石,钞两万五千贯,此外还有锦、绵、冬夏布匹、盐和茶等。

这个时期,亲王的职责和权力远远大过永乐以后。因为朱棣造反,所以绝不能以永乐以后的藩王处境去想象洪武年间。

实际上,在明朝当王爷,不同历史时期、同一时期不同的人那真是完全不一样。

洪武年间,有九大塞王之说,便是因为朱元璋将各个儿子分封于边镇,拱卫中央。

九大塞王之中,比较厉害的像是老二秦王(西安)、老三晋王(太原)、老四朱棣(北平)、老十三代王(大同),以及最近那个造反的安化王的祖宗,老十六庆王(宁夏)。

因为朱元璋是开国的皇帝,第一代人少,而且他能管得住这帮龙子龙孙。所以他敢于赋予藩王更多的职责,让他们承担一些事务,为朝廷做做贡献,做事多拿钱多,还能将就理解。

另外一方面,人少,每人5万石对于朝廷来说也不是个事。

然而这个当时看起来还算过得去的政策,很快就演变成了一种负担。

从朱元璋时代就开始的负担。

首先要给出一个总概念:朱元璋坐天下三十一年,最初有24个王爷,1个郡王,至他驾崩时,各类爵位的宗室成员有58个。

所以在他生前,就已经感受到这个增长有些不对劲了。

洪武二十年九月,朱元璋下诏:亲王府岁给米五万石,其茶、盐、布、絮等物悉罢勿给。

到了洪武二十八年闰九月,朱元璋又认为现在‘子孙众盛’,而且天下军民开支较往年倍增,所以他下旨:量减各王岁给,以资军国之用。

具体来说,原先亲王的五万石禄米减为一万石,郡王由六千石降为二千石,后面的镇国将军一千石,辅国将军八百石……等等,像什么奉国中尉,按道理讲,他也是朱元璋的子孙,但管不了了,一年二百石,打发了事。

这次‘降薪’还有一个特别的规定,就是郡王嫡长子,承袭郡王者‘岁赐比始封郡王减半支给’,就是说你不是原装的郡王,那就只有一千石。

如果仅仅是这样,似乎也还不错。

嘿嘿,哪里那么容易。

洪武二十八年的这次‘降薪’,是明发旨意,那么就给吧?

当时的户部尚书名为郁新,他上奏皇帝,说:亲王岁米既有定议,请令有司如数给之。

朱元璋一想,有些地方还是贫穷的,不能如数给啊!

所以下令晋王、燕王、楚王、蜀王、湘王,如数给与。代王、肃王、辽王、庆王各府民少赋薄,岁且给五百石。只有一个嗣秦王,因为他年纪小,不能饿着,所以下令‘有司月进’。

你看,老朱皇帝再残暴,他对老百姓还是好的,他知道各地情况不一样。

所以也有人认为,明朝宗藩消耗禄米不大,你瞧嘛写在旨意上是一万石,但根本没给齐,于是得意洋洋认为旁人史学功底不深,没有仔细研究。

可这种逻辑本身就有问题——如果确实消耗不大,那为啥不给齐呢?

实际上,朱元璋带头搞得‘拖欠工资’行为,使得自他以后各朝宗藩的禄米都有较为严重的拖欠现象。

从宣德到比较护短的弘治,再到出身宗藩的嘉靖,他们全都拖欠宗藩禄米。

道理很简单,给不起。

洪武年间有58个宗室成员,到永乐年间即增长为127个,80年后,正德年间的宗室成员数量为2980个。

为啥能精确到个位数,因为这2980人都是有记载的。

到嘉靖后期,宗室成员数量增长为3万,到万历年间,《明神宗实录》记载,万历三十三年,玉牒宗支共计一十五万七千余位。

听起来比较惊人,只看一个具体事例便明白了,弘治五年,陕西巡抚抚杨澄禀报:山西庆成郡王至今年8月,已生育子女94名。

到了正德年间,庆成王自己也搞不清楚究竟生了多少人,甚至要上奏朝廷请求就自己这一家进行人口普查。

这种数量,怎么可能发得了足额的禄米?

然而这种欠饷造成了非常严重的宗室犯罪问题。

所以在正史之中,翻开有关宗藩的记录,经常就是越级上奏、赴京请乞,哪怕皇明祖训已经明文规定,不许王府直接上奏朝廷。

再有就是擅改本折,勒索纳户。因为禄米是三分本色,七分折色。朝廷是严禁各王府擅自改定本色、折色的兑换比例的,但王府才不管这些,他们要么谎称米质低劣,乘机盘剥百姓,要么不遵官方定价折算,且往往会高出市价三、四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