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部 17(第3/15页)

莫德于是得到了自由,从那以后,她就消失了。我猜她是回了布莱尔。我知道她一直没回过兰特街。她一定是害怕!当然了,她要敢回来我会杀了她。

我还是在想,她会不会回来?我每天都在想。“也许今天,”我每天早晨想,“她就会回来。”然后,到了每天晚上我就想,“也许明天……”

但是,她没有回来过。后来审判的日子到了。那是八月中,那个可怕的夏天,太阳一直是火辣辣的。法院里挤满了人,空气又不流通,他们叫人每个钟头泼一次水降温。我和丹蒂坐在一起。我本来想拉着萨克斯比大娘的手,和她一起坐在被告席,我跟警察提这个的时候,他当面把我笑话了。他们让她单独坐,进出法庭的时候,她被铐上了手铐。她穿着一件灰色的囚服,使她的脸看上去几乎是黄色的了,但她的一头银发在深色墙板的衬托下,显得格外亮眼。她刚站上去时,见那么多陌生人来看她审判,她畏缩了一下。然后她在人群中发现了我的脸,就变得平静了。在审判进行中,她的目光不时回到我脸上,但我发现她也在庭内四处看着,像是在找什么人。最后,她总是会垂下眼帘。

她开口说话时,声音虚弱。她说她是在一怒之下刺杀了绅士,当时他们为绅士欠的租金争吵。

你是靠租金为生的吗?控方律师问。

“是的。”她说。

不是转卖赃物,也不是未经授权收养——也就是俗话说的拐带喂养——孤儿?

“不是的。”

然后他们传了几个男证人上来,说他们在不同时间见过她,经手各种赃物。更严重的是,有几个女证人出庭做证,说她们把婴儿给了她,可很快婴儿就死了……

然后轮到约翰·弗鲁姆做证。他们给他穿了一身小职员套装,还梳了头,抹了头油,结果他看上去更像小屁孩了。他说,当天晚上在兰特街厨房发生的所有事情,他都看见了。他看见萨克斯比大娘捅刀子,她当时大叫:“王八蛋,看刀子!”他说,他看见她在捅人之前,把刀握在手里,至少有一分钟那么久。

“至少一分钟?”律师说,“你肯定?你知道一分钟有多长吗?你看看那边那个钟,看它的针走动……”

于是我们全都看着它走动,法庭上一片安静。我从来不知道一分钟有这么长。然后,律师回头看着约翰。

“是这么长时间吗?”他说。

约翰哭了起来,“是的,先生。”他边哭边说。

他们把刀也拿上了庭,让他指认。那把刀出现在庭上时,听众们发出一阵低语。当约翰点头确认,有一位女士晕了过去。刀被呈现给陪审团的每一个男士过目,律师提醒他们一定要仔细看那刀刃磨得多锋利,不是平常的刀该有的样子。就是因为刀的锋利,才使绅士伤得那么致命。他说,这戳破了萨克斯比大娘说的关于吵架的谎言,证明了这事是有预谋的——

听到这话,我差一点从座位上跳起来。但我看到了萨克斯比大娘的目光,她对我摇头,那神态是在恳求我不要开口,我重新坐稳。那锋利的刀不是她磨的而是我磨的,这个事实永远没有被说出来。他们也从没叫我出庭做证。萨克斯比大娘不会让他们找我的。他们叫了查尔斯,他哭得太厉害,抖得太厉害,法官说他不适合做证。他被送回了他姑妈家。

没有人说起我和莫德,也没人提布莱尔庄园和李老先生。没人出来指证说绅士是个流氓无赖,他企图诈骗一个女继承人的财产,他曾经卖虚假股票害得人家破人亡。他被说成一个正派的年轻人,前程无量,是萨克斯比大娘的黑心贪婪害死了他。他们甚至查到了他的家人,把他的父母也请来听庭审。说了你都不信,他以前总是吹嘘什么出身名门,结果都是瞎扯,他爸妈其实在霍洛威街上开了家小布店,他姐姐教人弹钢琴,他的真名才不是什么理查德·里弗斯,也不是理查德·威尔士,而是弗雷德里克·邦特。

报纸上还登了他的画像,据说全英格兰的姑娘们都把那画像剪了下来,收藏在自己胸口附近。

但是,当我看着那图片,听人们说起可怕的邦特谋杀案,说起罪恶和肮脏的交易什么的,我总觉得他们谈论的是毫不相干的另一桩案子。他们说的,根本不是绅士在我们的厨房里被误伤那件事,在场的都是我们自家人。甚至在法官让陪审团退席,大家在等着结果,看着记者们分秒必争准备随时发稿的时候;甚至在陪审团一个钟头后回来,其中一人起立读出那一字结果的时候;甚至在法官在假发上盖上黑布说,愿上帝给予萨克斯比太太的灵魂以慈悲的时候;甚至在那些时刻,我都没有常人应有的反应。我不相信,我不相信那么多一本正经表情肃穆的先生们,念出那么多严肃单调的词,就这样剥夺了我和萨克斯比大娘这样的人们生活中的精神、热力和色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