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章 李冬梅(第3/3页)

警察叔叔:“你给钱我就不拘你。”

李冬梅想了想,一手捂住耳朵上的C环,对着空气喊:“丞相,丞相,你快来救我!”

警察叔叔对经理说:“醉成这样,你说怎么办?”

经理叹气:“算我晦气!”

楚楚的界面一直弹出通话请求。

她看李冬梅就要被带走了,才跟孔明出去,到酒店前门去付账。

经理和警察叔叔一起出来了。

经理感激涕零,生怕楚楚后悔,特意打了个折扣。

楚楚付完帐,经理表示可以帮忙叫辆车把李冬梅放上去,送他们走。

楚楚表示她是活雷锋,只付账,不要人。

经理:“……那人也不能放我们这儿啊!”

楚楚:“那我也不要啊!你叫警察吧。”

“……”警察叔叔过来问她:“你跟这个外国人是什么关系?”

楚楚:“没什么关系。今天才刚认识。”

警察叔叔:“刚认识你就替他付钱?”

楚楚:“刚才我们是一起来的,但他一直喝酒,我们就先走了。”

警察叔叔:“哦,然后又特意回来替他付钱?活雷锋啊。”

楚楚:“我从小就爱做好事。”

警察叔叔:“……”

楚楚:“叔叔我真不能带他回家,我妈会打死我的。”

警察叔叔看孔明。

孔明礼貌回看。

楚楚:“他是我男朋友,他住我家。您说,我要是带两个男人回去也不像话啊。”

警察叔叔:“……”

最后,警察叔叔只能将李冬梅同学扛进警车,带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