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卷 第十三章 匈奴高手(第3/4页)

在这个季节里,游牧的民族已经南迁,草原上并没有春夏时那种盎然的闹意,但也不是渺无人烟,没有人迹。在草原深处的双旗店里,同样聚集着一帮人,他们大口吃着牛肉,大碗喝着烧刀子,钱乱撒,命乱丢,大有燕赵志士那种慷慨激昂的豪侠之风。

双旗店不是店,而是个小镇,只有百十来户人家,却有着草原上最大的赌坊,最勾人的妓院,还盛产一种一口喝下去就浑身起劲的烈酒。有了这三种东西,怪不得这双旗店的人气总是那么旺,那么火,更能吸引一批浪迹天涯的亡命之徒。

亡命之徒通常是老百姓给江湖人的一个通称,因为这些人总是把脑袋拴在裤腰带上,不仅对自己的生命看得很轻,且对别人的性命也不当一回事。不过,他们也有一个很好的规矩,就是绝不在双旗店里闹事,更不准在这里杀人,谁若违反了这条规矩,谁就是双旗店的敌人。

这种规矩和“兔子不吃窝边草”这句话的涵意有异曲同工之妙。毕竟江湖人也是人,总有身心疲累的时候,到那时,他们就会把双旗店当作自己的家,一个可以歇脚的驿站。

谁也不愿意别人在自己的家里闹事,这些江湖人也一样。

当卫三少爷与龙赓带着数百名影子战士赶到双旗店时,已是夜晚。为了不引起别人的注意,卫三少爷只带了三四名随从与龙赓一起,进了镇子,其余的战士各自隐藏身形,躲到了一处离双旗店不远的山谷里。

这里虽然已经不是问天楼的势力范围,但问天楼仍然安插了耳目匿藏其中,这“销金窟”赌坊的严三爷便是其中之一。

龙赓最初也不明白卫三少爷为什么会一进镇子就往销金窟跑,似乎对双旗店的地形十分熟悉,等到他看到卫三少爷与严三爷擦肩而过的那一刹那,两人的手似是不经意地碰了一下,他就已经感到这严三爷的可疑。

出了销金窟,龙赓的第一句话就是:“卫三少爷并不是头一遭到这双旗店吧?”

“不错!”卫三少爷大踏步地走在满地积雪的大街上:“一个对剑道有深刻理解的武者,他的目光总是异常地犀利。”其语气中带出一股欣赏之意。虽然卫三少爷对龙赓并不熟悉,但刘邦既然派他来当自己的副手,那么这年轻人想必就有惊人的艺业,否则也不会让他与自己联手对付蒙尔赤了。

“先生过奖了。”龙赓并没有因此而得意,而是淡淡一笑道:“我只是刚巧看到了你从那赌坊老板的手里拿了个东西,如果我所料不差,他应该是你们问天楼派到这里的耳目。”

“嘘!”卫三少爷做了个噤声的动作,小心谨慎地看看四周的动静,这才压低声音道:“你猜的一点都没错,他的确是我们的人。我之所以这么做,是不想暴露他的身分。要知道,要经营这样一个据点,不仅需要大量的财力,还需要至少十年的时间,方可让他在这里扎根下去,混入本不属于他的那个圈子里。”

“我明白。”龙赓点了点头,随即跟着卫三少爷到了一家小酒铺里,在一个最不显眼的角落坐下。

“这里的每一家店铺都不打烊,所以你随时都可以把自己口袋里的银子花出去。而且你千万不要以貌取人,不管是人,还是店铺。就拿这家店铺来说,虽然简陋,却是一家老字号,它所卖出来的酒,据说是南勒哈草原上最烈的,只要我们到了双旗店,总会来这里坐坐。”卫三少爷边说边打开了手心的一个布团,飞快地扫了几眼,然后在手心里一搓,将布团搓成碎末。

龙赓端过酒碗喝了一口,赞道:“好酒,好酒,只要喝这么一口,浑身上下都暖和了。”

卫三少爷哈哈笑了起来,似乎惊动了这铺子里的另外一伙人。这伙人有四五个,山羊皮袄皮靴,一色土著人的打扮,齐刷刷地扭头瞪了卫三少爷一眼,随即转过头又静静地品着自己手中的酒。

他们像是在等人,但卫三少爷却从他们锋锐的眼神中看出这几人的身分有点与众不同。至少,一些活跃在双旗店附近的土匪胡子绝不可能有这样的眼神。

这种眼神精光内敛,犀利无比,若非是内功精深人士,哪来的这等眼神?

卫三少爷的心里“咯噔”了一下,顿时对这几人来了兴趣,因为他知道这双旗店虽是藏龙卧虎之地,但同时出现这样几位高手,实在罕见,似乎预示着有什么大事即将发生。

他似是不经意地看了看自己身后的几个随从一眼,提醒着他们保持高度警觉,然后与龙赓就着桌上的几盘冷碟,对饮起来。

他喝的很慢,目光却不时地瞟向那几人,注意着他们的一举一动。

这几人只是静静地品酒,静静地听着门外朔风的呼号,这酒铺里还有几桌人正在高谈阔论,与他们保持的静默形成一个极大的反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