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杀手行动(第4/6页)
迎门坐着的一个留着短髭、穿着锦袍的中年人,就是鲁东第一豪族秦家的第六代主人。
有一天他带着酒意说,他什么都吃过,就是没吃过一整只烤熟的骆驼。第二天,他刚张开眼,就看到四条大汉抬着他的早点进来。
他的早点就是一整只烤熟的骆驼。
在她这里,你甚至可以提出比这更荒唐的要求,在她这里你无论要什么,都绝不会失望。
但就在十几年前,她还一无所有,连一套完整的衣服都没有,只能让一些无赖贪婪的眼睛在她身上裸露的部分搜索。
那时无论谁只要给她一套衣服,就可以在她身上得到一切。
现在她却已几乎拥有一切!
她眼睛愈亮的时候,酒意愈浓。
骰子声不停地响,赌注愈来愈大,脸上的汗也愈来愈多。
看着他们的脸,她忽然觉得很可笑,这些平日道貌岸然的男人,一遇到赌和女人,就变成一群狗,一群猪,一群猪和狗的混种。
她想吐。
那边有人在喊:“这次我坐庄,老板娘要不要过来押一注?”
她过去,随随便便押了张银票,坐庄的人是个镖局的镖主,还开着几家饭庄,平时总喜欢在她面前卖弄他那又粗又壮的身体和手上那块汉玉戒指,表示他不但有钱,还有人。
她当然知道他在打她的主意。
庄家掷出的点子是“十一”,他笑了,露出了满嘴饿狗般的黄板牙。
她随随便便地拈起骰子,一掷,掷了一个“四红”。
庄家虽然笑得已有点勉强,却还在笑,可是当他看到她押下的银票上写着“五万两整”的时候,他的脸就变得比牙齿更黄、更黑了。
她笑了笑,道:“这是闹着玩的,算不得认真,宋三爷身上若是不方便就学两声狗叫,让大家乐一乐,这次赌的算是狗叫。”
为了五万两银子,相信很多人都愿意学狗叫。
但她已轻轻推开门,悄悄溜了出去,她生怕自己会当场吐出来。
曙色已临,广大的园林,在曙光中显得更加神秘。
她沿着小径走,走出了这一片美丽的园林,就到了山脚下的木屋,一推开门,就看到了半醉的孟星魂。
她悄悄走过去,向他伸出了手……
孟星魂并没有睡着,也没有醉,他只是不愿意太清楚。
听到脚步声,他张开眼,就看到了她的手。
无论谁都不能不承认这是双极美丽的手,只不过略嫌太大了些,正显示出这双手的主人那种倔强的性格。
现在看到这双手的人,绝不会相信这双手曾经在结了霜的地下挖过番薯,在几十尺深的废矿穴下挖过煤。
她凝视着他,轻轻拿起了他胸膛上的酒樽,道:“你不该喝酒的。”
她的声音虽温柔,却带着种命令的方式。
她的确可以命令他。
“高老大”并不是大哥,是大姐。他的生命就是这双手给他的,在当时说来,那块又冷又硬的馒头实在比世上所有的黄金都珍贵。
那时正是战乱饥灾最严重的时候,你随时可以在路旁看到饿死的人,饿死人并不奇怪,能活下去才真是怪事。
没有家,没有父母,什么都没有,一个六岁大的孩子居然活了下去,不仅是怪事,而且是奇迹。
奇迹就是高老大造成的。
她创造了四个奇迹——有四个孩子跟着她,最小的才五岁,而她自己,也不过只是十三岁的孩子罢了。
为了养活这四个孩子,为了养活她自己,她几乎做过任何事情。
她偷,她抢,她骗,她甚至出卖过自己。
她十四岁的时候就被一个屠夫用两斤肥肉换去了童贞,她始终没有忘记那张压在她脸上淌着口水的脸。
十五年后,她找到那屠夫,将一柄三尺长的刀从他嘴里刺了下去。
初升的阳光温柔地洒满了窗纸。
她走过去,拉起窗帘,她不喜欢阳光,因为在阳光下已可看到她眼角的皱纹。
孟星魂忽然道:“你是来催我的?”
高大姐笑了笑,道:“你从来用不着我催,也从来没有让我失望。”
孟星魂道:“但这次……”
高大姐道:“这次怎么样?”
孟星魂道:“这次我不去行不行?”
高大姐猝然转身,盯着他,道:“为什么?你怕孙玉伯?”
孟星魂没有回答,因为他自己也不知道如何回答,他得先问自己,我是不是怕?——不是。
一个人若连死都不怕,还怕什么!
那只是一种厌倦,一种已深入骨髓、渗透血液的厌倦,厌倦了杀人,厌倦了流血,厌倦了这种永远见不到阳光的生活。
这种生活岂非正如妓女一样?
他前面只有一条路,后面却有条鞭子。过了很久,他才回答道:“我只是不想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