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奇浓嘉嘉普(第3/5页)

伤人的刀法,总比要命的刀法容易应付。

他一声暴喝,一拧腰,突然一跃起身,迎向左面挥刀砍来的那个官差。

这一跃,砍向他双脚的两刀就落空,那一拧,右边砍向他肩膀的一刀亦落空。

一下子闪开了三把刀,不能说他没本领的了,只可惜三把刀之外还有一刀。

这把刀本来只砍向他的肩膀,但他这一拧,就变了砍向他的胸膛。

肩膀不是致命的地方,胸膛却是致命的地方。

他避开了三把刀,竟闯入了一条死路。

以他这么精明,临敌经验这么丰富的人,实在没有理由犯上这种致命的错误。

莫非他突然想起自己只能再活五十一天,等得不耐烦,索性就乘这个机会,拼掉这条命算了。

他虽然敢拼命,不要命,那个官差却不敢要他的命。

常笑并没有命令他杀王风,他绝不敢杀王风。

因为那往往就要赔上他自己的一条命。

所以一发觉王风的胸膛撞向自己手上的刀锋,他已就吓了一跳。

好在,他在刀上已留有分寸,连忙将刀带开。

他只当王风是被其他的三把刀逼入了这一条死路,万想不到王风是自己闯入来,看似在拼命,身形那一拧之后还有一个变化,刀即使没有带开,亦未必能够砍上王风的胸膛。

那一个变化的目的当然在闪避砍胸膛的那一刀,现在刀已带开,就变了多余。

所以王风并没有施展那一个变化。

好像他这等高手,又怎会做这种多余的事情?

他施展另一个变化。

刀仓促带开,那个官差的面前便有了空隙,他抢入这个空隙,挥拳痛击那个官差的脸。

“咚”一声,那个官差最少飞出了一丈,虽然还没有倒下,左半脸却已肿了。

王风一拳打出,整个身子亦冲前了半丈,左右脚一转,斜踩子午马,右拳正收回,耳边就已听见“哧”的一声异响,眼角同时瞥见一道剑光凌空飞来。

剑光迅急,剑势毒辣。

常笑的毒剑终于出手。

三尺青锋闪电一样飞击王风的胸膛要害。

听他方才的说话,本是要那些官差生擒王风,再重刑迫供,可是看他这下的出手,分明一剑就想将王风击杀。

他并不是一个三心二意的人,只不过他已看出击杀王风比生擒王风更简单。

对付犯人他向来就喜欢采取简单而有效的方法。

一个难以生擒的犯人,要逃走的话也一定很容易,这种经验他已经有过一次。

只是一次。

一次在他来说已足够,那一次之后,对于难以生擒的犯人,他就开始实行那种简单而有效的方法。

不怕杀错好人,他只怕走脱了犯人。

杀错好人对他并没有影响,走脱了犯人却又要他再伤一次脑筋,再费一番气力。

他不同铁恨。

铁恨宁可再伤一次脑筋,再费一番气力,也不肯枉杀一个好人。

他却是宁枉毋纵。

所以他如果杀掉一千人,枉死的就算没有九百,也有八百的了。

这十年之间,他杀的人岂止一千。

再枉杀一个王风,在他又算得什么?

剑一闪即至。

快,准,毒!

峨嵋剑派夺命十二剑任何的一剑在他用来都无不名副其实。

再闪避这样的一剑是不容易,但以王风的身手,应该也没有困难。

他却没有闪避,反而迎上去。

那刹那之间,他的手中已多了一支短剑。

短剑刺向常笑的胸膛。

长剑三尺,短剑只有尺六,虽然短上了许多,在常笑的长剑刺入他的胸膛要害之际,他的短剑势必亦可以刺入常笑的胸膛要害。

他有这种自信。

他更敢拼命,一剑刺出,不求自保,只在杀敌。

这一剑之后,也没有变化。

常笑的毒剑击杀之下,他看出,任何的变化都是一种结果。

——只有使自己的处境更恶劣。

他并不喜欢这结果,何况常笑这个人已值得他拼命。

常笑也看出王风在拼命,更看出王风实在有跟自己拼命的本领。

他临敌经验的丰富并不在王风之下。

一阵强烈的惊惧立时袭上他的心头。

他并没有打算跟王风拼命。

他虽然喜欢杀人,却绝不喜欢自己同时被杀,就算负伤也不喜欢。

总算他那一剑之上还未尽全力,仍有余力避免跟王风拼命。

他连人带剑飞快倒翻了开去。

人在半空,“哧哧哧”地反手便是三剑。

他的人就像是刺猬,浑身都布满了尖刺,无论在什么时候,都可以抗拒外来的伤害。

王风却没有追在他身后,那一剑落空,便收住势子。

常笑滚身落地,又是面向王风,他盯着王风,忽然道:“我看你并不像疯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