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章 又是云重风起时(第4/4页)

“上诉人绿源高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源公司)与被上诉人潞州市潞华街十九号酱肉店、被上诉人胜利路137号酱肉店、被上诉人……请求判令:十九家店面‘响马寨酱肉’侵犯了绿源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0X年X月X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潞华街门店委托代理人夏伟,绿源公司委托代理人邱志国、李玫莲到庭参加诉讼,其余十八家本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对于缺席一事,连念着判决的法官也略有不悦,眼瞥了被告席一眼,继续念着庭审的经过,简直而又明了的事实,绿源公司依法享有商标专用权,被告方委托代理律师连举证也放弃了,这个并无悬念的判决更像一场一边倒的闹剧,那位被告方律师尴尬地站着,有点被人当猴戏看着感觉。

冗长的庭审记录,都是一边倒的证据,判决出来了:

“……依照《民法通则》第四条、第一百三十四条,《商标法》第五十二条第(一)项、第五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判决如下:一、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被告潞华街13号响马寨酱驴、胜利路137号响马寨酱驴肉店……立即停止使用‘响马寨酱驴肉’标识;二、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被告潞华街13号响马寨驴肉店赔偿原告潞州市绿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经济损失人民币三百三十万元;被告胜利路137号响马寨酱驴肉店赔偿原告……九十五万元……三、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被告就其侵权行为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致歉内容须经本院审核,逾期不履行,本院将在《潞州日报》上公布本判决主要内容,费用由被告方负担;四、驳回原告绿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审判长念着冗长的判决书,每念到一个金额都让陶成章的眼皮跳跳,从最高的三百三十万到四十五万,都是依据原告提供的台账以及销售记录做出的,此时他看着俏立的那位原告美女,从她眉眼蕴的笑意里,看到了一丝阴谋的味道。

虽然不知道阴谋何出,可他知道,前台老钱那宝贝儿子怕是挡不住这裆子事了,更知道,这个判决比预期的要快得多,判赔金额绝对不会光停留在数字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