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83章 分析(第2/3页)

苏诚摸下巴,寻思着左罗的话,道:“要说疑点,我很在意一个矛盾。B是A女朋友,知道自己男朋友突然要结婚,新娘不是自己,火了,带凶器,合情合理。但为什么只有一刀?一刀很正常,但是配合上她在大门外拼命反抗和挣扎,我觉得应该多来几刀。”

“认真点,办案呢?”左罗道:“调侃A有意思吗?我个人角度看,A的行为我能理解。话说回来,凭什么女子嫁老富就是郎才女貌,男子娶老富,就是渣男?金钱的魅力无论你承认和不承认,就在那里。刚才看A的视频,我认为死者对A的情感让A内心是感动的。”

苏诚同意,道:“目前看除了保姆有个警察到达后,上楼的机会外,其他人杀人的机会似乎都不充裕。实际来说,保姆接近隐形,在A和律师谈论商品房转让,怒从心中生,悄悄上楼杀死死者,那么她就不可能在警察到达后单独去死者卧室。在警察到达后再杀死死者,这个机会选的实在太蠢了。”

宋凯插话道:“我知道比这蠢十倍的罪犯。”

左罗让宋凯不要说话,问:“神探苏,你的意思是?”

“这个案件如果不是保姆杀人,那么肯定是合谋杀人。”苏诚解释:“每个人都缺少有利的杀人机会,但是两个人就可以制造出杀人机会,并且制造出偶然和矛盾。”

苏诚拿了记号笔在纸版上写:“第一组,A和B,存在相当大的合谋可能,爱情的力量嘛。但是他们这个组合一直在律师和保姆眼皮下面,他们的合谋创造不出实际的机会。第二组,A和律师,他们合谋能创造出相当大的机会,在文书细节期间,保姆去厨房收拾,他们互相提供在场证明。但是他们合谋利益一大一小,难以协调。”

左罗询问:“你说律师打电话叫保安,但是没叫救护车,会不会是想趁机弄死A?来个黑吃黑?”

“没错,律师和保姆潜意识都想弄死A,所以他们是故意忽略了A被刺事实,拖延给医院打电话的时间。保姆肯定恨不得A死,律师对A有可能是羡慕嫉妒恨?”苏诚继续道:“下一组组合,律师和保姆,这两人互相认识不是一两年,两人都是不得志者,他们存在合谋可能。律师拖住A在客厅,保姆从后院上楼杀死死者,但是在警察到达后,保姆单独去找死者,这就不对了,加之凶手和死者没有对话,直接动手,我内心已经排除保姆是凶手的可能。”

左罗问:“会不会欲擒故纵?”

“不会,这案子凶手做的不错,过于复杂的蓄谋反而会留下破绽,我暂时先排除保姆。”苏诚道:“律师和前夫合谋,这个可能看起来是最有可能成功的,律师拖住人,拨打前夫电话或者其他手段通知,前夫翻越,从后院楼梯到二楼杀人。这个合谋成立需要他们两个人都恨死者,从审讯录像看,似乎排除了这个可能,死者死亡两人都缺乏利益。”

苏诚:“A和前夫合谋,这有些扯淡……其实我关注的是B和前夫合谋可能。”

“哦?”

“B制造了大‘扫’乱,努力挣扎反抗,为前夫制造机会和时间,能保证这个时间段客厅有热闹看,没人会注意后院到楼上的故事。其次,前夫怎么离开呢?后门墙,既然有后门就肯定有门,直接开门离开。我看照片后门是自动弹锁,里面轻松开,一关就锁上。这就解决了前夫的偶然,还有B的偶然。”

左罗问:“他们合谋的可能呢?”

“他们都失去了爱人,不过看了A伤势,我又觉得B不应该是合谋者。那一刀太狠了,虽然没中要害,但是险些弄死人。”苏诚问:“这算是谋杀未遂,还是故意伤人?”

左罗道:“这要看主观意愿,B携带了凶器,并且刺的部位接近要害,属于杀人未遂。情节轻的三到十年,看A的态度对B颇有愧疚,如果受害者A求情,估计就三年……没错,B和人合谋似乎说不通,目标是死者,她没必要给自己挂三年有期,她完全可以砸东西,咬人等手段,也可以达到声东击西的目的。”

苏诚反问:“罪名跑不掉?”

左罗点头:“物证,人证,口供,携带凶器的行为,刑事罪属于公诉性质,就算带个律师团罪名也跑不掉。”

苏诚若有所思:“这几个人的搜查令还有效吗?”

“要重新申请。”又来了,又来那种表情了,又是猜到什么。之前苏诚也有推测,不过那是拿出来和大家探讨的意思。

“那就重新申请,我要A、B、律师和前夫的搜查令,个人信息,手机,上网信息,住所,私人物品。”

左罗忙道:“不行,搜查令是可以申请到,但是他们目前只是嫌疑人,并没有明确证据。不可能全方面的搜查。比如住所难度就比较大,查询个人信息之类那很容易。特别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