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六章 十七人(第2/2页)

不过。巡检司的盐丁们或大或小都是私盐贩子,要是查缉了逢猛镇这个地方,他们把自己手里的盐卖到谁手里去,自己可不能断自己财路。

崇祯五年的六月二十一日,聚在李孟那个破院子里面的人一共是十七个,大家定下了贩卖私盐改善生活的计划。

李孟通过逢猛镇卖私盐,小路杀盐丁还有那大家对牟巡检死因隐约的猜测,在一开始就确定了在这个小团体里面的领头地位,要是按照书面的话语来说,也算是一个小盐枭。

既然说定了,那就是说干就干,六月二十二日,赵能和陈六子这些人就分散到附近的靠海的村子去传消息,当然是通过亲朋故旧的渠道来传播,说是一担盐银子三分五,绝不拖欠克扣。

整个灵山卫所北部的这些千户所和百户所,有一半都是靠海的,大多煮海熬盐贴补些家用,他们的盐一般都是卖到灵山盐场,那里只出三钱银子每担,而且还要巴结收盐的人,还要忍受拖欠和克扣。

听到三钱五银子收购的,而且还是本卫所的军户子弟介绍,都是颇为的心动,只是牟巡检上一次领人清查,几乎是把各家残余的盐货不是抄走,就是自己害怕毁掉,要是重新开始生产,各家各户的零散手工操作产量并不大,而且现在多雾多雨,更是影响出产。尽管放出了消息,一直到七月也才收到了十几担盐,这些钱都是李孟垫付的,这也好解释,说是那次搜刮盐丁身上的银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