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3章 生意(下)(第2/2页)

可是想想李承乾这小子的累累前科,李孝恭又不能完全确定。

犹豫良久之后,李孝恭狠了狠心,决定二十五万贯就二十五贯,尝了之后至少可以有些保障,如果真是好酒,五万贯钱应该很快就可以赚回来。

至于那几百倾土地,问题并不大,最多就是以礼部的名义占上一块,然后借给李承乾使使罢了,反正又不掏他自己的钱,无所谓了。

于是乎,李承乾以五万贯的价钱,卖出了大唐有史以来最贵的一坛酒。

同样,李孝恭也喝了他有生以来最贵的一坛酒。

然后,整个事情变的一发不可收拾,尝过“酒”的李孝恭死活都要把大殿中的酒装车拉走一半,美其名曰自己花了二十五万贯,已经有五成的干股,这些酒必须有他的一半。

李承乾怎么劝都劝不住,最后只能祭出最后的法宝“李二陛下”。

声称这么多酒往宫外运,必定会引起皇帝陛下的兴趣,到时候偷鸡不成蚀把米,酒没运出去,反而被扣留在宫里,得不偿失云云,这才打消了李孝恭把酒运走的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