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6章 牡丹亭(第2/2页)

或许某些人看起来这是上纲上线,但对于李牧来说,李牧就是要塑造一个和以往不同的华人形象,绝不委曲求全,绝不顾全大局,绝不为了获得他人的认可摧眉折腰,这样才能真正建立华人的信心,树立华人的形象。

当然了,李牧也不是一成不变,对于西式餐饮优秀的经验李牧也会选择性吸收,“圣荷西”餐厅有传统中式包厢,也有西方习惯的用餐大厅,这两者并不冲突,因为李牧认为西方传统用鲜花妆点餐桌的习惯有利于增加“圣荷西”餐厅的格调,所以对于这一点,李牧非常喜欢。

和阿瑟吃饭当然要在包厢里进行,包厢拥有一个传统大气的东方名字:牡丹亭。

房间内的装饰也偏向东方风格,墙壁上悬挂着名家手书的横幅,上面写的是汤显祖所著《牡丹亭》中的名句:良辰美景奈何天,赏心乐事谁家院。还有一幅写的是: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生者可以死,死者可以生。生而不可与死,死而不可复生者,皆非情之至也。

横幅上的字体是楷书,一笔一划,端端正正,就和李牧想要树立的华人形象一样,端正大气。

或许是因为李牧的缘故,阿瑟对东方传统文化很有兴趣,在造型古朴宽敞舒适的太师椅上坐下,阿瑟端起一盏青花瓷茶杯,看着茶杯里浮浮沉沉的银芽,嗅着若有若无的淡淡幽香,纵然是不太理解东方文化的玄妙韵味,阿瑟也能感觉到心旷神怡。

“牡丹亭——这个名字有什么典故吗?”阿瑟也在学习汉语,“牡丹亭”这三个字的发音还挺清晰,虽然免不了还是有点洋枪怪调,但已经达到能让人听得懂的程度。

“牡丹应该算是清帝国的国花,虽然清帝国官方没有确认,但实际上就是如此,至于《牡丹亭》,这是三百年前一位优秀剧作家的作品,在我们华人中很受欢迎。”李牧简单介绍,并没有详细介绍《牡丹亭》的大概情节,这要是仔细说起来,今天的饭不用吃了。

“就像《费加罗的婚礼》?”阿瑟按照自己的想象给《牡丹亭》下定义。

“差不多。”李牧微笑,确实,这两者都是优秀作品。

《费加罗的婚礼》是莫扎特最杰出的三部歌剧中的一部喜歌剧,完成于1786年,很受西方白人喜爱,前段时间阿瑟刚在乐府歌剧院听过《费加罗的婚礼》,所以印象深刻。

说起来,这个时代纽约人民的娱乐生活也够乏味的,作为最受欢迎的娱乐项目,纽约仅仅只有一家歌剧院,就是乐府歌剧院,这家歌剧院只有少量包厢,是富人消遣的工具,一般的中产家庭无缘进入。

二十一世纪美国最著名的歌剧院是纽约大都会歌剧院,这家歌剧院目前还没开始建设,要到1880年才会开工。

两人聊了没几句,服务员开始上菜,第一道菜就是清帝国北方传统名菜——烤鸭。

饭店的大厨师亲自为李牧和阿瑟服务,大厨师刀功精湛,片出的烤鸭薄如蝉翼,吃起来肉质细嫩,味道醇厚,肥而不腻,还有一股淡淡的果香,这让阿瑟拍案叫绝。

二十一世纪常有人说美国人不吃鸭子,原因一说一大堆,不外乎美国人天生爱好生命那一套,其实都是瞎扯淡,火鸡、牛难道就不是生命?

美国人不吃鸭子是因为他们不会做,李牧在美国呆了这么长时间,发现美国人的烹饪水平仅限于平底锅,颠勺对于美国人来说是不亚于汉语八级之类的难度,做不好,或者说做出来不好吃,自然也就吃得少。

但吃得少真心不代表不吃,美国人也是人,饿了连活人都吃,更不用说鸭子。

酒至半酣,阿瑟终于开始说正事:“再过两年,费城将会举办独立百年博览会,这个事知道吧?”

“知道。”李牧也算是工业大佬,当然知道这件事。

“我想把这个博览会弄到纽约来,你认为怎么样?”阿瑟征求李牧的意见。

怎么样?

当然好,非常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