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0章 灯会(第4/6页)

但对这个孩子来说……他没学过,不会很正常。

来了李秀才良莠不齐的学堂……苟英这种书香门第出来的,理所当然甩同龄人一大截!

有些老师信奉严师出高徒,对学生要求很高,他们还像苟县令一样,受不了自己的子女或者学生不听话。

但李秀才不是这样的人。

他生了太多孩子,这些孩子还没一个有本事考上秀才……他早就学会了不强求。

他还爱财!他不至于对家里没钱的学生不好,但绝对会偏爱多给钱的学生。

苟英是苟县令的儿子,苟夫人送他来的时候,还多送了束脩……

虽然苟夫人让李秀才严格管教……但李秀才是不会这么干的。

严格管教之后,孩子在他这里待得不开心,以后还能乐意来?

李秀才对着苟英就是一通夸!

苟英在李秀才的学堂里,过得很快乐。

这里的学生多少会点官话,能跟他说话聊天,跟他一起讨论那几本写他爹的书。

徐启飞还送了他一本朱前的自传,说是特别好看。

嗯,他抽空看了几眼,确实好看。

至于读书……李秀才看过苟英的进度,发现自己儿子能给苟英讲,就让自己的一个儿子专门给苟英讲课。

李秀才的儿子连秀才都不是,自然一点架子都没有,他给苟英讲课的时候特别认真,讲着讲着遇到自己没把握的,还道:“你在这里等等,我去问问我爹!”

苟英:“……”

苟英觉得自己稍微努力点,就能超过这个给他讲课的人!

至于苟英的字……他们学堂里有黎青执最近写的文章,也有黎青执以前写的狗爬字。

“黎兄以前的字可丑了,都是一点点练出来的!”

“我一直在努力,希望哪天我的字能写得跟他一样好!”

“我也是!我的字也不好看,正在努力练。”

……

苟英:“……”练,必须练!

黎青执这天一直在学堂里读书,期间去看了苟英几次,发现了苟英的变化。

他有点庆幸,庆幸这个时候没有手机。

苟英在崇城县语言不太通,又不能玩手机……他平日里挺无聊的,自然也就愿意学习。

不过小孩子也不能整天学,那样容易厌学。

学堂放学挺早的,放学的时候,黎青执找到苟英:“苟英,县令大人让我带着你去我家吃晚饭,再带你去新码头那边玩。”

“玩?我爹跟说我,我去了那边要多干活,还要向你学习。”苟英说到后面,不乐意地撇撇嘴——谁想干活啊!

黎青执道:“说是干活,主要是去玩,走吧。”

苟英一下子高兴了,跟着黎青执就走。

时间还早,他们先去金叶绣坊吃晚饭。

卤味店一大早就开始做卤味,但只做到半下午,之后,常瞻

会回到金叶绣坊陪常翠,顺便做晚饭。

常瞻的父亲不打算把常家菜谱给他,但平常做菜的时候并不会避着他,后来他哥出事,更是将菜谱给了他。

再加上常瞻有天赋……他做的菜特别好吃!

苟英对崇城县的吃食敬谢不敏,觉得崇城县没几样好吃的东西,但当他来到金叶绣坊,看到常瞻做的菜……这些菜看起来就很好吃!

等尝过,苟英更是喜欢得不行。

其中最让苟英喜欢的,是那盆爆炒的鸡肉,这鸡肉的滋味绝了,让他吃了还想吃。

就是吃多了嘴里有点,嗯……疼?

黎青执买回来的辣椒粉很少,再加上他发现崇城县的人对辣椒接受程度不高,就没急着开发新口味的卤味,而是在自家做菜的时候,偶尔放点。

大部分时候,他们家吃的都是不辣的菜,今天也是赶巧了,常瞻觉得炒鸡肉放点辣椒粉会更好吃,于是稍稍放了点。

苟英吃得头也不抬。

半大小子吃穷老子,苟英狼吞虎咽吃完了一碗饭,有点不好意思。

他祖父祖母见他吃得香就开心,但他爹娘觉得他吃饭速度太快是没有吃相。

他这段时间在家吃饭,都小心翼翼的。

但今天……这鸡肉太好吃了,还下饭,他吃得有点快!

苟英看了看周围人,怕他们用吃惊的表情看他,然后就发现周围人吃得都挺快……黎青执就又去盛了一碗饭,还把鸡肉里不多的汤往自己碗里倒。

苟英:“!!!”他也要汤!可不能让黎青执给抢光了!

苟英也去盛了一碗饭,学着黎青执往饭里拌了点汤。

他吃饭的速度可是很快的!黎青执肯定比不上他!

好吧,是他比不上黎青执。

甚至就连他对面的金小叶,吃得也跟他一样快一样多!

平常人吃饭用的小碗,苟英能吃四碗,但他娘只能吃半碗……每次他吃饭,他娘都用震惊的目光看他,让他不好意思多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