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84章 无愧于‘人民’二字(第2/3页)

托尔斯泰曾经说过:作家一生的幸福,是能为人类写一部书。

程忠实在年近五十之时,为自己写出了可当作“垫棺作枕”的传世之作,无疑是幸福的。

这种幸福具体的体现就是稿费,连续三次加印一共46万册小说,按照国文社和程忠实的合同约定,光是这一部分加印数量的稿费就有46000块钱,比他此前收到的第一笔出版稿费还要多,也再次创下了程忠实创作生涯的稿费记录。

短短不到三个月时间,连续三笔共四万多块稿费,让程忠实完全沉浸在了作品大卖的喜悦中。

就在这时,为了适应物价上涨等新情况,经国务院批准,《书籍稿酬暂行规定》进行调整。

其中,印数稿酬由原来每万册按基本稿酬的5%付酬,提高到每万册按基本稿酬的8%付酬。

对确有重要学术理论研究价值而印数较少的专著,印1万册以内,由原来的按基本稿酬的20%提高到30%付酬。

基本稿酬计算标准为著作稿每千字10元~40元,翻译稿每千字8元~35元。

按照新规提高后的印数稿酬来计算,程忠实所收到的印数稿酬应该还要高出现在60%才对,有陕西文协的同事撺掇程忠实,让他去跟国文社谈一谈,将合同约定的印数稿酬按照新规提起来。

“国文社待我不薄,这样的事我不能干!”程忠实如是对同事说。

稿酬新规程忠实也看了,同事们只注意到印数稿酬的变化,却没有注意到基础稿酬的变化,现在已经涨到了最高千字40块,看着比以前多了,可国文社给他的基础稿酬可是在新规出台前就涨到了千字40块的。

不仅如此,还有这些年和林为民的交往,他对自己的关心和帮助,程忠实断然不可能做出去找人家提价的事情来。

程忠实这样想着,没有去主动找林为民和国文社,不想林为民却主动找上了他。

“老程,什么时候有时间,过来把合同重新签一下。”林为民在电话中说道。

“签合同?签什么合同?”

“新规发布,作家们的稿酬标准涨了,你们的合同自然也要重新签。”

程忠实一时没有反应过来,竟然有这样的好事?

他想着自己受了国文社和林为民那么多的帮助,再去燕京改签合同实在是过意不去。

“我就不去了,现在已经很好了。这几个月,我拿的稿费比我几十年拿的都多。”程忠实说道。

“以后还会更多的。”林为民哈哈笑着,他劝道:“这回不是单改你自己的,而是所有的出版合同都要按照新规来执行。”

林为民给程忠实详细介绍了一下这次改签合同的情况,出版合同早已签署完成,基础稿酬已经支付,这部分没有变化。

有变化的是印数稿酬这一块,今后合同规定时限内的加印,国文社的合同将会按照新规执行,也就是印数稿酬由原本的每万册5%提高到8%。

按照新规为众多和国文社合作的作家们改签出版合同,是林为民在国文社会议上提出来的想法。

这个想法一提出来,便引起了国文社众多领导干部们的激烈讨论。

在大部分人看来,这事完全没有必要,国文社不这么做,别人也说不出什么来。

“这件事付出的代价并没有大家想象得大,大家可以仔细算一算,大部分作家的作品甚至涉及不到加印的问题,哪里谈得上印数稿酬的问题?

只需要支付少数作家新规增加部分的印数稿酬,却能为我们国文社在广大的作家群体当中赢得巨大的声望,我认为这是非常值得的事。”

林为民的劝说让同事们陷入了犹豫,程早春让总编室的人算了一下,发现情况还真跟林为民说的差不多。

如果按照新规执行,国文社需要多支付作家数最多不会超过十位,多支付的稿酬也不过五万之数。

五万块钱,买一个在文学界大放异彩的机会,这事怎么想都很赚啊!

介绍完了情况,林为民又对程忠实说道:“你要是嫌麻烦,邮寄也行,就是怕丢件,最好是派人来。”

听了这些话,程忠实放下了心中的负担,“那好,过两天我再去燕京一趟。”

这次稿酬新规发布,算是解了广大作家同志的燃眉之急。

物价上涨,对于成名成家的作家来说没什么大影响,这些人的收入在如今这个时候是碾压大多数人的。

但是在文学界,兼职写作才是常态,大部分创作者一年只能发表一两篇文章才是常态,这次稿酬的提升就显得尤为重要了,因为这些多出来的稿费真的可以解一个家庭的燃眉之急。

这次国文社变更已经签署的出版合同对于合作的作家们,可以说是一个重大利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