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座上宾(第2/3页)

“我又听见林雄摸索着向她求欢,爱月却冲他怒道:‘这么冷的身子,干嘛贴着我?’,我就想到她平日待我的百依百顺,不觉就有些寒心,可那林雄却还是没生气,嘴里只说:‘我身上是挺凉,确实不该贴着你。’之后又过了很久,那林雄大概是身上暖和了,于是又低着嗓子求爱月,却还是被她骂了回去。就这样一直捱到天快亮,就听她连催带撵地把林雄赶出了门,始终不曾说过半句软话,倒是那林雄,临走时还不忘提醒她天冷,别早起着凉。”李逢春说到此处,脸上不禁浮起一丝讥嘲之色,冷冷笑道,“没想到那林雄一走,爱月就立刻把我喊上床,替我脱了衣服,用身体贴着我冰凉的身子为我取暖,又搂着我百般温存,嘴里还不住数落林雄——那一刻,我发现她的脸变了,变得狰狞丑恶,再也不是我喜欢的爱月……”

一路看着哥哥伏法的李成实这时已经接受了现实,正一个人孤零零地站在巷口。他看着罗疏走向自己,便流着泪从怀里掏出装着解药的小瓶,愿赌服输地塞进了罗疏手里:“这是解药,你吃了吧。”

这一刻李逢春双目睁得血红,绷紧的十指刮着枷板,咬牙道:“我第一次看清楚她的面目——她会说谎、会骂人、对爱她的人冷漠心硬、无情无义,这样的人要我怎么爱?我没有理由地和她起了口角,我想离开,她却不放手,于是我向床头去拿自己的衣服,不想却碰着了林雄留下的腰刀,这才一念之间冲动地杀了她。”

自始至终,打扮成林氏模样的罗疏都站在一边旁观,直到目送李逢春的背影消失在街口,才叹了一口气穿过街,走到李成实的面前。

罗疏静静听李逢春把话说完,这时才开口道:“你一时意气用事,替林雄报不平,却冲动到杀了林氏——是爱情使你一叶障目,认为林氏应当完美无瑕,才会有后来的失望与不平。可是这天下没有圣人,林氏罪不及死,所以无论何种理由你都不值得原谅。”

“对不起……”李逢春嘴里喃喃道了一声歉,下一刻便被捕快押解着踉跄离去。

“我知道,”李逢春苦笑了一声,垂头低语道,“其实我逃回家时就已经后悔了……爹总是说我这个人喜欢意气用事,担心我会在外面闯祸,过去我一直拿他的话当耳旁风,到如今才知道我是自作孽、不可活……”

同时巷子里冲出四名捕快,猛虎下山一般拿住李逢春,将他五花大绑。李逢春直到被几个捕快按在地上,才醒悟自己已经落入法网,这时他终于回过神,视线穿过驻足围观的人群望向巷口,就看见自己的弟弟已经哭倒在地,正倚着墙根绝望地看着自己。

结束了同李逢春的对话之后,罗疏心情低落地离开牢房,丝毫没有结案后的轻松。继而一想到晚上还有接风宴,她便更加头疼地皱起眉头,为了不使韩慕之和陈梅卿扫兴,她只能强打起精神命令自己放松。

这一声嘶喊如利剑一般穿过李逢春的心,让他魂飞魄散,只能定定站在原地。

眼看天色不早,罗疏索性直接往膳馆去——那里是县衙专为设宴款待上级官员辟出的场馆,所以用一间偏厅来给罗疏接风,已经算是天大的优待了。

他亲口应下杀人一事,还未道出缘由,这时便听见街边一个隐蔽的巷口传来凄厉的哭喊:“哥哥,你为什么要杀人!”

哪知她一踏进膳馆正厅,就看见有两个人正趴在一张桌上,饿狼一般埋头狂啃猪蹄。一瞬间罗疏以为是韩慕之和陈梅卿等不及自己先吃上了,定睛再一看,才发现那两个被饿死鬼附身的人,竟然是已经焚了香沐过浴后、衣冠楚楚的齐梦麟和连书。

李逢春闻言一怔,念及往日林氏待自己百般温柔,而今自己犯下命案、背井离乡,心头不禁也是一阵凄然,带着悔意叹了口气道:“我知道你一心一意爱我,那天我杀你……是因为……”

都怪自己之前出入牢房没有留心,结果现在才知道韩慕之已经大发慈悲放了人。想到此罗疏不觉莞尔,这时补足油水的齐梦麟也总算有了抬头的心情,刚昂起脖子活动活动筋骨,就看见了半带笑意的罗疏。

那美人垂下双目,滑落在脸颊上的泪水晶莹剔透,仿佛落日最后的亮色:“我一心一意对你,却落得这般下场,你再狠心,至少得让我做个明白鬼……”

真是冤家路窄!一想到自己狼藉的吃相都被这娘娘腔看了去,他顿时大窘,不由丢下手里啃了一半的蹄髈,伸手抹了一把油嘴发狠道:“看什么看?就你们这穷乡僻壤,供应的饭菜也乏善可陈!要不是被你们饿狠了,搁往日这红烧猪蹄髈,老子看都懒得看一眼!”

那李逢春听她说的分毫不差,不由双目一瞠,定睛看着面前的美人。只见她虽然音容改变,神态却是与往日并无二致,心下不禁信了三分,于是忍不住颤声问道:“你死了还来找我,是来报仇的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