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三十一章 被告:不服从判定,我没罪!苏白:谁信?(第2/3页)

苏白询问的两个问题的目的关键点也就在这里。

对方律师明显是想通过找不到证物这一点来进行脱罪。

但实际上没有任何的意义……

就算是这场庭审,没有进行宣判,但是这种实际上已经明显知道了对方的犯罪行为了,肯定会把证物这一条补上。

找到证物。

或者是从其他方面,例如苏白所询问的核心内容口供加林栋身上的伤痕等于直接证据……

也可以进行直接的判决。

面对苏白的询问,方唐和董冰将注意力全部放在自己的委托律师身上。

两人的委托律师是广东某律所的著名刑事律师。

面对苏白的反问,张涛将回答权交给了方唐和董冰。

“这几个问题请我方当事人进行陈述回答。”

张涛开口,把问题抛给了方唐和董冰。

这个案子在张涛看来,基本上没有什么太多反驳的余地。

过失致人死亡,这个罪名没有什么太多的问题。

他和方唐以及董冰交流过,没有必要针对过失致人死亡做无罪辩护,做一个减刑辩护比较好。

可是方唐和董冰两个人一口咬定没有过失致人死亡,他们的行为构不成犯罪。

并且强烈要求刑事律师做无罪辩护。

张涛也没有办法,只好按照两个人的要求去做无罪辩护。

并且提前说明了事项极可能会加重刑罚判决。

对于张涛的提前说明,方唐并没有放在心上,只是要求张涛做无罪辩护。

张涛只好答应下,毕竟自己已经把丑话说在前面了,对方还这么要求的话,那么自己只能按照委托人的诉讼申请来进行答辩。

至于答辩的内容和结果以及责任划分的问题,他完全不承担。

……

面对张涛把问题抛了回来,方唐沉默了几秒。

干脆自己进行陈述。

义正言辞,言语激烈的开口回复了相关的问题:

“对面律师提出来了,这几点问题,我回答不了。”

“不是我不想回答,是因为我也不知道那个木棍和林栋身上的伤痕是怎么来。”

“但是!”

“针对我的控告,我认为这完全都是对我的污蔑。”

“没有实质性的证明能够说我和林栋发生了争吵,证明我教唆徐峰等人对林栋进行殴打。”

“我所做的一切都是有法可依的。”

“徐峰等人可能是因为我的身份,故意对我进行打击,报复,对我进行污蔑!”

“这完完全全是针对我的一场污告!”

“找不到物证,凭什么定我的罪?”

“你们检方和法院还讲不讲道理了?”

“这不是完全没有道理吗?”

啧啧……

不是,现在都开始这么不讲道理了吗?

非要拿出来物证才能证明你有罪是吧?

其他直接性证明不行?

故意不回答这个问题,并且还反咬一口试图证明自己的“清白”。

你怎么不回答刚才我问的那些关键性问题?

是不知道该怎么回答,还是不敢回答?

老油条了属于是。

苏白在心中默念。

审判台席位上,王雷:……

不讲道理的人是谁?

……

与此同时。

庭审直播间内,也有一些关注此案件,但是不是太懂法的人开口询问。

“这个案子缺少物证,是不是就不能判呀?”

“我看被告方说的挺有道理的,万一是诬陷怎么办?”

“有没有大佬能够解答一下这个问题?”

【关注苏律师十八厘米】:“咳咳……我算是一直关注苏律师,也是一个小有经验的法律爱好者。”

“大致的讲一讲,大家不要笑话,有什么问题大家都可以指出来。”

“我认为不讲道理的是,这个被告方吧?”

“虽然说没有‘木棍’这个物证,但是林栋的死亡是结果,再加上徐峰等人的口供。”

“尤其是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苏律师的询问,不知道大家有没有注意到。”

“那个方唐和董冰一直强调对方是诬告,可是检方和控方已经拿出来了相关的证据,这已经不是说疑罪从无了,已经是有罪了。”

“他也解释不了‘木棍’的来源和‘木棍’伤痕的来源,从这一点上面,应该可以认定吧?”

“对……楼上说的没错,虽然说刑法上是疑罪从无原则,可是直接证据已经表明了对方的有罪,这个方唐和董冰完全是在胡扯。”

“缺少的物证完全不影响判决的结果,因为已经形成了证据链,不过,考虑到舆论的影响力,所以庭审场上审判长才会迟迟没有宣判。”

“明白啦……”

……

审判长席位上,王雷的情绪和直播间弹幕中表达的差不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