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五十章 判决结果!小李:我想把他们全送进去……(第3/4页)

想要尽可能的免除医疗费用,只能从整个事件的法定情形进行出发。

意思就是说……虽然是民事赔偿,但是在责任划分上面,可以把责任全部推给王强。

深吸了口气,苏白缓缓开口:“审判长,我方法庭陈述如下:”

“审判长,审判员,在本次案件当中,经过判定,我方的行为属于见义勇为的行为。”

“我方当事人仅仅刚大学毕业,可能还保留着年轻气盛的心态,在面对攻击时所进行的还击,可能不知对他人的伤害有多大,基于这种条件才造成的王强重伤的结果。”

“再者。”

“在案件的整个发生过程中,我方当事人对于王强的攻击造成的重伤,其中,我方认为,王强应当负有全部责任。”

“为什么?”

“因为王强是在实施不法侵害的过程当中,被广有志打断,从而引发的一系列争端。”

“在此过程中,广有志的表现具体为见义勇为。”

“他见义勇为的行为是为了保护其他人不受到不法侵害。”

“试想一下……如果当街有一名女性在被其他人实施不法侵害,周围路过很多路人,有能力施救,但是担心自身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和赔偿。”

“导致了女性被其他人实施不法侵害成功。”

“这对于我们整个社会而言,将会是一个什么样的结果?”

“将会是有老人摔倒,不敢扶,有其他人受到伤害,不敢上前进行阻拦,人人为了保护自己的法律权益而拒绝出手帮助。”

“这一点是大家都不希望看到的。”

“并且在这个案件当中,王强自始至终都是一个实施不法侵害的施暴者。”

“所造成的结果,也应当由他个人承担。”

“我希望审判长以及合议庭成员能够考虑到法律的因素,还要考虑到特定情景的因素。”

“再有。”

“从民事赔偿的角度而言。”

“对方200多万的赔偿费用完全的不合理。”

“我方没有那么大的能力去承担这么高昂的赔偿费用,并且根据对方提供的依据,所使用的医疗费用很多都是具有保健作用,误工费用过重,有着明显的故意索赔嫌疑。”

“我方申请驳回对方的民事赔偿诉讼申请。”

“以上是我方的陈述。”

苏白陈述完毕。

秦勇敲响法锤再次进入到了休庭阶段。

这一次的休庭,则是对于民事赔偿的责任划分问题进行讨论。

只不过这一次合议庭三人都达成了一致的观点。

广有志对于王强造成了重伤,不用承担刑事责任,但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但广有志并不是主要责任,而是承担部分责任。

再次开庭,秦勇站在审判长席位上开口:“现在准备宣布判决结果。”

全体起立!

秦勇开始宣布判决结果:“针对本次案件。”

“判决如下:”

“一:对于检方提起的广有志故意伤害。”

“经合议庭研究决定:”

“在本案当中,广有志是出于见义勇为的目的,在阻止不法侵害的过程中,对于王强造成了重伤的结果。”

“即,不存在主观的故意行为。”

“所以认定,广有志无罪,驳回检方诉讼请求。”

“又针对控方提出来的民事赔偿。”

“在本案当中,王强的重伤是由于在他自身对于广有志进行攻击后,广有志的反击造成了王强的重伤。”

“在此过程中,王强需要承担主要责任。”

“广有志承担次要责任。”

“并,控告方索要的民事赔偿不合理。”

“判决广有志承担10%的责任。”

“即,赔偿5687.6元。”

“控告方索要的误工费用,予以驳回。”

“本案为一审判决,若庭审各方认为本判决不合理,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判或提起监督审查。”

“判决书将于十日内发放给各方。”

“闭庭!”

伴随着最后两个字落下,判决结果既定。

王强:???

啥玩意?!

他花了这么多心思,结果广有志没有被判刑不说,还只赔了不到一万块钱?!

这不纯纯侮辱人吗?

不服!

上诉上诉,肯定要再上诉!

他就不信了,还治不了对方?!

而与此同时。

检方席位上唐亮也对于本次的判决有些难以置信。

无罪?

判决广有志无罪,这不是打他脸吗?

不行……这个案子必须要找补回来。

刚才他陈述了两人是互殴行为,完全可以通过这方面再进行起诉。

通过这方面的话,胜诉的概率很大,那么把对方送进去,应该就没有什么问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