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八十四章 情节不严重?已经属于恶劣了!还不严重?重判!(第2/3页)

“情不情节严重,需要看审判长的判定,你只要能够说服审判长,那么就可以从轻进行谅解。”

说完后。

同时心里也在默念,这个委托接的,可是真不舒心。

但是,怎么说呢,作为律师,他还是有着职业精神的。

再怎么说也要为自己的委托人去考虑相关的法律利益。

不过王芳在听到张亮的建议后脸色稍微变了变:“难道就没其他办法了吗?”

“认罪认罚是不是有点不太好?”

看到张亮默不作声,王芳无奈之下,只能点了点头:“好,那我听你的,认罪认罚!”

沟通结束。

重新回到了审判场内。

庭审继续。

这一次面对审判长的询问,是否认罪认罚,王芳非常的配合。

在面对审判长的问话时,王芳开口:“审判长,我认罪认罚。”

“我当初是有逼迫徐兴旺认罪的情况,但是我们并没有想到法院会给出那么严重的判罚结果。”

“徐兴旺判罚的很重,我也没有料想到。”

“这是我没有考虑到的,我在这件事情上的确是做错了,但是我想说的是。”

“我这么做是有原因的……”

“……”

李清远在王芳进行陈述的时候将其打断。

“好了……剩下的就不要再说了。”

对于王芳想要表述的情况,李清远知道她想要陈述什么。

无非就是上面给的压力大,她迫不得已才做出这种行为。

可是上面给的压力大归压力大,她做出这种行为,是她的选择。

这是在庭审直播,虽然说监察审查都已经调查完成。

但是这种时候为了避免王芳扩大这件事情的影响力,还是要阻止其进行陈述。

王芳也清楚,李清远为什么叫停了她的陈述,面对叫停,王芳没有选择继续陈述。

李清远整理了一下材料后,又询问了一下被告委托律师:

“被告委托律师,还有什么其他要陈述的吗?”

“有的,审判长。”

张亮点头。

“刚才我方当事人已经认罪认罚了,但是从主观方面我方还是想要进行一定的表述。”

“那就是在这个案子当中,在当时所有犯罪嫌疑都锁定在徐兴旺身上,从主观上,王芳可能偏向于徐兴旺有罪而进行的渎职。”

“而不是出自于明知而为之的主观故意。”

“从这一点上,我希望审判上能够考虑到这些进行轻判。”

“我方认为合理的刑期是判我方缓刑。”

缓刑?

苏白听到这一关于刑期的判定后,笑了笑。

怎么可能判缓刑!

徐兴旺当初被判的可是死缓!

再说了,张亮的这一番陈述是完全不基于事实进行陈述了。

为什么这么讲?

因为在先前的表述中,以及客观事实的认定当中已经非常清晰,非常清楚的认定了。

在王芳没有接手这个案子之前,检方和执法部门是准备撤销掉,对徐兴旺的控诉的。

为什么撤销?当然是因为证据不足而撤销了。

难道说当时的执法人员和检方对于这个案子没有着详细的认知吗?

肯定有!

当时的工作人员确认了徐兴旺无罪之后,准备进行撤销控告。

那为什么王芳又对徐兴旺提起了控告,然后就进行了一番的逼迫行为?

原因在什么?

原因在于,只有当时徐兴旺一名犯罪嫌疑人。

没有其他犯罪嫌疑人。

王芳就算知道徐兴旺不是犯罪嫌疑人,也要当做徐兴旺是犯罪嫌疑人。

毕竟抛开了徐兴旺以后没有了其他犯罪嫌疑人员,这个案子该怎么破?

在这种情况下,对徐兴旺实行的逼迫,肯定是在主观上行使着,明知道徐兴旺不是犯罪嫌疑人,还故意将其认作为犯罪嫌疑人的故意行为。

不是明知而为之?

怎么可能不是明知而为之!

对张亮要求判缓,苏白举手示意:

“审判长,我方并不能够认同被告方的观点。”

“因为根据客观的事实以及相关的情况,很明显,王芳在处理徐兴旺这个案件当中知道有嫌疑,知道有漏洞,也清楚徐兴旺不是犯罪人员。”

“依旧选择针对徐兴旺进行逼供的行为。”

“无论是指证现场,还是描述案发经过,这些都可以依靠徐兴旺自己的认罪认罚进行交代。”

“徐兴旺交不交代的出来,难道王芳不清楚吗?”

“在这个过程中,王芳非常清楚徐兴旺交代不出来具体的详细犯罪经过。”

“为什么交代不出来?是因为徐兴旺根本就不是犯罪人员!”

“这一点王芳非常清楚!”

“那么对于徐兴旺的控告和判罪,无论是在程序上还是在情理上都不符合控告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