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二十六章 不能保证100%胜诉,但可以保证100%不败诉!(第2/3页)

然后向苏白递交了最近一段时间白君律师事务所刑事方面的情况。

白君律师事务所刑事方面的业务现在已经全权交给了许响。

可以说……许响基本等于白君律师事务所的刑事主任了。

不过需要向苏白定期的做汇报内容。

许响在汇报完相关的情况后,正准备离开。

不过却在临走时,变得异常的犹豫。

似乎是有话要说,但是又不好意思开口。

见状,苏白笑着开口:“有什么事情就直接说吧,不要扭扭捏捏的。”

听到这话,许响笑着点头:“那我就直说了,主要是李雪珍的事情。”

“可能冯老师对李雪珍的感情相对来说比较上心。”

“特意找我过来问问……”

许响并没有直接询问,而是通过侧面迂回的方式,继续开口:

“苏律师……现在李雪珍可是咱们律所的老板娘了。”

“咱们律所上下可都非常的认同。”

“苏律师,你知道咱们律所上下都称呼李雪珍是白君律师事务所的老板娘了吗?”

许响看着苏白的表情,试探性的询问道。

苏白笑着点点头:“这件事情我知道。”

听到苏白确认下来知道。

许响笑了笑,说了句好的,然后离开了办公室。

明人不说暗话。

苏白的这个回答已经算是表明了一种态度了。

知道全律所都叫李雪珍老板娘了,还没有任何的表态和反应,这属于是什么?

这明显属于默认啊!

默认了李雪珍是老板娘的事实!

在一开始,许响面对冯利坚交给他的这个任务时。

他也不知道具体是什么情况,不过在听到苏白这个答案后。

怎么说呢……

这下子他也能给冯立坚交个差了!

……

时间很快。

李雪珍联系到了乔丹的国内代理人。

来到白君律师事务所签订委托协议。

实际上,乔丹的国内代理人一开始找的都是一些商标案的顶尖律师。

是没有打算找白君律师事务所的。

因为在一些大公司,都是有着法务的。

这些法务人员与某些顶尖的大律所都有着一定的关系。

更重要的一点是……术业有专攻,律师也是同样如此。

白君律师事务所是专攻刑事案件,说实话,像这种商标侵权案件。

他们也不能够确定,苏白能不能够帮他们赢得诉讼。

乔丹的国内代理人李涵,坐在办公室内,详细的讲着其诉求。

“苏律师……”

“我知道苏律师你是国内的知名律师,并且白君律师事务所也是国内的知名律师事务所。”

“但是……”

“在这里,我作为乔丹的国内代理人,还是想把乔丹的一些诉求讲清楚。”

“关于其中的一些问题,如果苏律师觉得可行的话,那么我们就可以签订委托协议。”

“毕竟一审二审都已经结束了,这场案子是在最高院进行的。”

“所以……我方比较关注于这场最高院官司的结果。”

苏白听到李涵的陈述点了点头。

这种商标案和侵犯了肖像权的案件,与刑事案件不同。

其主要的不同点还是在于,诉求不同。

就像是这个案子,李涵作为代理人的主要诉求。

是帮助自己的上一级,也就是乔丹,获得合法的权益,基本上是与赔偿有关。

而一般在刑事案件中,是获得法律的公正和公平,是与量刑有关。

再者。

他也没有做出过什么知名的商标案件。

所以对于李涵的要求,苏白都能够理解。

李涵在听到苏白点头同意后,开口陈述了其委托诉求。

“我方这边的诉求不算是太难。”

“第一个诉求是要求胜诉,也就是认定乔丹体育使用乔丹这个名字是侵权行为。”

“并且严重侵犯了乔丹本人的肖像,还有商标等权利。”

“第二个诉求,要求乔丹体育有限公司对我方,进行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三个诉求,是要求乔丹体育有限公司进行更名,并且要求对当事人乔丹进行公开的道歉。”

“……”

在听到李涵的这三个诉求后,苏白微微点点头,开口问了一句:

“还有吗?”

“只有这三个诉求吗?”

李涵:???

什么意思?

什么叫做只有这三个诉求吗?

李涵点了点头:“目前的话我方只有这三个诉求。”

“好的。”

苏白开口:“关于这三个诉求,我可以完成。”

“但是不能保证100%胜率,你也清楚,这个案子所涉及到的问题有些复杂。”

“尤其再审,就需要到最高院进行审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