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香江秘闻

与此同时,叶行同样关注着网络舆论的演进。

最初只是几个帖子,几张照片,百十来条评论,流传在一个有限的范围内。相关行业的人也许都刷到过,但平常不关注这些事的人根本不知道。

船东方面自然想低调处理,放出的消息仅一条安全事故简报,压在众多新船交付、新航线开辟、政策调整之类的行业新闻下面,统共就一句话:华远海运的华顶轮在台风中发生事故,致十七条集装箱落海。

叶行没骗陆菲,截止到那时为止,公司内部尚未得出事故定性的初步结论。但情况也跟陆菲想的差不多,调查组里的几位领导都倾向于宣布“共同海损”。

原因简单明了,这件事发生之后,船舶检修、船级社验收、集装箱打捞、避风港停靠,各种费用加总起来,已相当可观。在这种情况下,“共同海损”这条航运业里的百年惯例,船东要是不用,才叫奇怪。

而叶行作为船东请的律师,已经针对这个方案做了风险预测,告知了各位领导。

首先是时间。一旦宣布共同海损,从谈判到诉讼或者仲裁,动辄便是两三年。

其次是成本。在此期间,律师费、理算费、诉讼费用同样是一笔可观的开销。而且这钱不管输赢都拿不回来,纯沉没成本。

再次是行业声誉。在船东这里,“共同海损”是行业惯例。到了货主、货代的口中,却是海上霸王条款。一旦使用,便牵扯到全船24000箱货物的主人,大家都知道你家掉柜子了,还拉着全船一起埋单。出了这种事,承运人在业内的口碑终归有损失。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一条,此次事件与一般海上事故不同,还牵涉到一次联合救援行动。如果将来真的闹上法庭,“救船长”这个情节一定会成为双方争议的焦点,极大地增加诉讼结果的不确定性。

讲人话就是,这案子可能会输。

恰如陆菲所说,到时候也许共同海损或者单独海损都不成,船东被判承担所有损失。

只是所有这些理由,对华远这样的大船东来说,影响实在有限。

虽然会拖很久,会产生更多费用,但公司实力雄厚,并不在乎占着那点现金流。

反倒是要他们立时三刻确认损失是件非常困难的事情,要一级级地往上报批,一级级地负起领导责任。至于将来败诉的风险,那是三年之后的事情了,到时候谁在任上吞这个苦果还不一定。

所谓货主中的口碑更加无关紧要。别看世界各地港口繁忙,每天吞吐超过600万只集装箱,其实绝大多数的箱子都在几大航运公司的船上。就像华远这样的大船东,有特色航线,有极大体量的舱位,是不怕得罪货主的。货主就算不满意,最多也就骂几句,不可能真避雷他们家的船。

但除了所有这些之外,叶行另外还提了一个点,公众舆论的影响。

网上已有一些讨论,倘若发展到一个程度,或许会触及法律和商业利益交叉的灰色地带,给事故处理的进程、策略和最终结果,带来一定程度的间接压力。

“或许”,“灰色”,“间接”,“一定程度”,他的话说得婉转而保守。当时相关话题在网上的热度也十分有限,自然未能改变领导的想法。

叶行并不多言,只当是做个铺垫。

他知道,舆论不会到此为止。

事故既然是因联合救援而起,自然也就牵连各方。船东不想声张,不等于别家也这么想。

船长高明被送医治疗之后的第四天,情况终于稳定,出了ICU,转入普通病房。

这种大好事,医院方面势必要做宣传,很快就在官微和官博都发了简讯,题为:海上千里驰援,再创生命奇迹!

文章不长,该有的都有。从台风预警开始,写到海上救援中心发来紧急协诊的请求,再到医院远程诊疗,直升机降落楼顶停机坪,开启急救绿色通道,最终成功救治船长。末尾总结,“这标志着我院救援联动体系提升至全新水平,为生命护航,我们时刻准备着!”

当晚七点,这件事又上了本地电视台的新闻报道,更是被提到了“上海温度”和“上海速度”的高度。

官媒下场,相关讨论的热度更上层楼,又因为有网友把“大副救人却可能受到处罚”这件事,跟“老太太摔倒扶不扶”的经典话题联系了起来,舆论彻底发酵。

有记者电话过来约采访,询问事故处理进程。也有网络媒体发表评论文章,当人道主义行为与现实风险发生冲突,我们应该如何选择?社会又该如何提供保障?

至此,华远公关部紧急响应,把所有相关人等都拉了群,重申公司制度,统一对外口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