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 3(第2/10页)

“史密斯小姐。我想,你是史密斯小姐吧?你从伦敦来到这里做我的贴身女仆!我可以叫你苏珊吗?我希望你喜欢布莱尔庄园,也喜欢我,虽然两者都没有太多可喜之处。这里的工作你一定能轻松胜任——轻松胜任,我肯定。”

她说话的声音温柔甜美,语气却带着一点犹疑。她歪着头,没有直视我,脸颊依然绯红。我说,“我肯定会喜欢您的,小姐。”然后我想起在兰特街受过的训练,提起裙子,对她行了一个屈膝礼。我站起来时,她对我微笑了,伸手牵起我手。

她看了看一直站在我身后门边的斯泰尔斯太太。

“你不需要留在这里了,斯泰尔斯太太,”她客气地说,“我知道,你一定会待史密斯小姐好的。”她看着我的眼睛说,“你也许听说了,苏珊,我是个孤儿,和你一样。我自小来到布莱尔——年纪幼小,无依无靠。从那时起,是斯太太教我明白,究竟什么是慈母的关怀……”

她偏了一下头,微笑。斯泰尔斯太太不肯看她的眼,脸上有点发红,眼皮微微地跳着。我不会把斯泰尔斯太太算作很有母爱的那种人,但是,有时候佣人会对主人日久生情,就像狗跟着恶棍久了也会依恋。你记着我这话,没错。

她在那儿眨眨眼,拿出谦卑的样子,然后就走了。莫德再次微笑,拉我到壁炉边的硬沙发上坐下,她坐在我身边,问起我昨天的行程,“我们以为你走丢了!”她说。然后她又问起我的房间,还喜欢那床吗?还喜欢早餐吗?

“你真是从伦敦来的吗?”她问。打我离开兰特街,人人都问我这个问题——好像我还能从别处来似的!不过呢,她问起来好像带着一层别的意思,不是乡巴佬那种好奇,而是带着一种关注和渴望——仿佛伦敦对她来说有特别的意义,她向往谈起它。

当然了,我以为我知道那是什么。

接下来她跟我说了我作为贴身女仆的职责:主要任务就是——这个我也早就知道——陪着她。陪她去园子里散步,帮她收拾衣物。她垂下了眼帘。

“你会发现,在布莱尔,我们的衣着很过时,”她说,“我想,也不要紧了,我们这儿几乎无人拜访。我舅舅认为我衣衫整齐就可以了。但是,你一定是习惯了伦敦的高级时尚。”

我想到丹蒂的发型,约翰的狗皮大衣。“是很习惯。”我说。

“你的上个主人家,”她接着说,“肯定是位端庄体面的小姐吧。她要是见了我,一定会笑话我了!”

说到这句,她的脸更红了,眼神又望向别处,我又想,“小白鸽!”

但我口里说的是,艾丽斯小姐——也就是绅士给我捏造的女主人——很善良,不会笑话任何人的,而且她知道漂亮的衣裳并不重要,她不会以貌取人。总之,我觉得这话说得很机智,她好像也同意,因为我说的时候,她用一种不同的表情看着我,脸上的红晕也渐渐退了下去。她又握住我的手,说:

“我觉得,你是个好姑娘,苏珊。”

我说,“艾丽斯小姐也总是这么说,小姐。”

然后我想起了绅士给我写的品行推荐信,觉得这应该是拿出来的机会了。我从衣袋里把信取出来交给了她。她站起来,掰开封蜡,然后走到窗边,把信纸对着光线拿着。她站了很久,看着那封字母花哨的信,中间偷瞟了我一眼。我的心跳有点快,想到她别看出点什么破绽。但最后不是那么回事,我看到她拿着信笺的手在发抖。我猜,她也和我一样,不知道真正的品行信是啥样的,正在想怎么回答我。

我一边这样猜想着,一边觉得她从小没妈,挺可怜的。

“好,”她说,把信折得很小,放进自己口袋里,“艾丽斯小姐的确对你赞赏有加。我想,离开她家你一定很难过吧。”

“是挺难过的,小姐。”我说,“但是,你看,艾丽斯小姐去了印度。对我来说,那边的阳光太强了。”

她微笑。“那你会喜欢布莱尔灰色的天吗?你知道,阳光永远照不进这里。我舅舅不准。强光会使印刷品褪色。”

她大笑起来,我看见了她的牙,小而洁白。我也笑了,但我小心着没露出牙齿——我现在这口黄牙,那时候就很黄。看到她的,我觉得自己的牙更黄了。

她说,“你知道我舅舅是个学者吧,苏珊?”

我说,“我听说了,小姐。”

“他有一个很大的藏书室。是全英格兰同类藏书室中最大的,我敢说你很快就会看到了。”

“那可是件了不起的事,小姐。”

她又微笑:“你肯定喜欢看书吧?”

我吞了一口口水:“您说看书,小姐?”她点点头,等我回答,“挺喜欢的,”我最后说,“我的意思是,我肯定能看书,要是我整天都和书和纸打交道的话,也就是说——”我咳嗽起来——“要是有人教我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