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四章 外国人国内犯罪,还要受害人承担结果?(第3/3页)

学校根本没有权利对其进行开除。

苏白缓了几秒:“这个案子涉及的问题是,你是受害者。”

“根据咱们国家的法律法规,外国人在国内触犯了刑事犯罪,也应该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在本案当中,你没有违反学校的任何管理规定。”

“学校是没有权利去开除你的。”

“你们院领导大概率是想吓唬你,要求你和解。”

“这种情况下,完全可以不用理睬他们。”

“如果他们开除你,你这边完全可以对学校进行起诉。”

“并且这种刑事案件可以不通过学校,直接进行相关的立案准备。”

“不用担心这方面的,可以全权授权给我们律所,帮你解决这个问题。”

“嗯嗯,好,谢谢苏律师。”

林文慧连连点头,签订了委托协议书。

在送走了林文慧,苏白又根据刚才对林文慧询问的记载进行了总结。

怎么说呢……

这个案子所涉及到的情况是——院领导威胁被侵害的女生向外国学籍的学生低头认错。

嘴上说着为了学生的名誉和学校的声誉。

可是却将学生的法定权益置之不顾。

说实话,这种学校领导,根本没有为学生考虑过。

再有。

这胳膊肘不能往外拐吧?

你胳膊肘往外拐是怎么回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