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四十三章 各方抗议,庭审直接炸了(第2/3页)

“再有一点儿。”

“这一次开庭前,行政那边给我打过招呼了,说是在进行合议的时候,能够在这方面多思考一些。”

“考虑影响。”

“说实话,这让咱们审判的工作也很难做。”

“我看不如这样,对另外三个行政部门进行判罚,但不针对复议单位进行判决。”

这时候沈军开口说话:“可是你如果撤销复议单位那边的诉讼,另外三方是不是有异议?”

“如果再继续闹上诉的话,对于咱们还是有一定的影响的。”

“我看直接判大发超市该赔钱赔钱,该补偿补偿。”

“至于其他的,驳回吧,如果不这样,要不然怎么办?”

对于沈军提出来的意见,彭光亮和王相两个人都陷入到了思考当中。

怎么说呢!

彭光亮是偏向于原告方的。

为什么偏向?

因为无论是从事实的角度而言,还是从证据的角度而言。

原告方的上诉,都没有任何的问题。

如果进行驳回,那么,所依照的法律是什么呢?

驳回之后,这个案子依旧没有得到解决,原告方还是需要继续上诉。

甚至可能会认为中院的判决不合理。

在这一点上,彭光亮显得非常的矛盾。

“再看看吧。”

“先不直接进行判定,先看看原告方对于其他几个被告部门提出来的建议和上诉请求。”

“或者说再讨论讨论有没有什么其他判定。”

“比如说只判另外三个行政部门。”

彭光亮开口。

王相和沈军两人同时点了点头:“行,那就先讨论一下。”

……

休庭结束。

再次开庭,彭光亮宣布了暂时先不做相关的判定。

而是让原告方陈述对于其他几名被告的诉讼申请和诉讼要求。

听到审判长的暂时不做判定。

苏白微微皱眉,心里面也清楚是因为什么暂时不做判定。

还能是什么原因?

无非是考虑到这场案件的被告方。

“呼……有点麻烦。”

“这场官司的确因为涉及到被告方部门的因素,案情简单,可是判决和执行有很大难度。”

苏白望着诉讼材料,在心里默念了一句。

不过还是按照审判长的要求,一一陈述了对各个被告方的诉讼申请。

对于剩余的被告方的陈述其实也很简单,和对工商的相关陈述,没有太大的差别。

因为这个案件所涉及到的问题就是被告方的不作为行为。

从这一点来说,除了大发超市以外。

其他几名被告方所涉及到的法律控告是一样的。

在辩诉观点和辩诉意见上也一致。

毕竟……

按照工商管理法,工商并没有对大发超市进行相关的处罚。

同样,食品监察所做的也不到位。

另外,从卫生安全的角度而言,造成了食物中毒,并且导致了多名婴幼儿中毒。

已经涉及到了情节严重的情况。

从卫生来讲,应当给予停业整顿的处罚。

但是,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被告方相关部门做到以上了吗?

并没有!

没有按照相关的行政条例进行处罚。

那相应的陈述就简单多了。

苏白的陈述就是——被告方食品监察,卫生和复议单位。

都没有做到应有的职责,所以从这一点来看都具有懈怠的行为。

从事实的角度进行出发,其他几方也没有反驳的余地。

因为作不作为,是行政法管辖中以及行政案中,较为常见的一个问题。

有着非常明确的规定,投诉的事情你没有落实到位,或者说进展太慢,有故意拖延的情况。

那么就是不作为的情况。

这是法律赋予的权利。

基于以上,苏白挨个将被告方以及其委托律师怼了一遍。

案件的整个事实表达的非常的清楚。

只是……

苏白表达的越清楚,这个案子,越是不好进行审理的。

尤其是对复议部门的控告。

苏白直接表示:“被告部门,对于其他部门有着管辖和行政管理的责任。”

“可是却没有行使到管辖管理的内容,以及相应的督促行为。”

“对于我方提交的复议申请,直接表示拒绝。”

“关于这一点我方完全不能够接受,因为我方向复议单位提交的情况是——”

“将近数名儿童食物中毒。”

“食物中毒,尤其是涉及到婴幼儿的情况,我相信这一定是一件紧急的事情。”

“大发超市不愿意进行相关的赔偿和公开道歉。”

“而相关部门又不愿意对大发超市作出处罚。”

“这一点已经属于严重的不作为,因为它涉及的不仅仅是一个食物过期的情况,而且涉及到了食物中毒。”